魏之先、畢公高之後也。畢公高與周同姓。一武王之伐紂、而高封於畢、二於是為畢姓。其後絕封、為庶人、或在中國、或在夷狄。其苗裔曰畢萬、事晉獻公。
一索隱。左傳富辰說文王之子十六國有畢、原、豐、郇、言畢公是文王之子。此云與周同姓、似不用左氏之說。馬融亦云畢、毛、文王庶子。
二集解。杜預曰。「畢在長安縣西北。」 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畢原在雍州萬年縣西南二十八里。」
獻公之十六年、趙夙為御、畢萬為右、以伐霍、耿、魏、滅之。以耿封趙夙、以魏封畢萬、一為大夫。卜偃曰。二「畢萬之後必大矣、萬、滿數也。魏、大名也。以是始賞、天開之矣、天子曰兆民、諸侯曰萬民。今命之大、以從滿數、其必有衆。」初、畢萬卜事晉、遇屯之比。辛廖占之、曰。「吉。屯固比入、吉孰大焉、其必蕃昌。」
一正義。魏城在陝州芮城縣北五里。鄭玄詩譜云。「魏、姬姓之國、武王伐紂而封焉。」
二索隱。晉掌卜大夫郭偃也。
畢萬封十一年、晉獻公卒、四子爭更立、晉亂。而畢萬之世彌大、從其國名為魏氏。生武子。一魏武子以魏諸子事晉公子重耳。晉獻公之二十一年、武子從重耳出亡。十九年反、重耳立為晉文公、而令魏武子襲魏氏之後封、列為大夫、治於魏。生悼子。
一索隱。左傳武子名犨。系本云「畢萬生芒季、芒季生武仲州」。州與犨聲相近、字異耳、代亦不同。
魏悼子徙治霍。一生魏絳。二
一索隱。系本云「武仲生莊子絳」、無悼子。又系本居篇曰「魏武子居魏、悼子徙霍」。宋忠曰「霍、今河東彘縣也」。則是有悼子、系本卿大夫代自脫耳。然魏、今河北魏縣是也。 正義。晉州霍邑縣、漢彘縣也、後漢改曰永安、隋改曰霍邑、本春秋時霍伯國也。
二索隱。謚昭子。系本云「莊子」、文錯也。居篇又曰「昭子徙安邑」、亦與此文同也。
魏絳事晉悼公。悼公三年、會諸侯。悼公弟楊干亂行、魏絳僇辱楊干。一悼公怒曰。「合諸侯以為榮、今辱吾弟。」將誅魏絳。或說悼公、悼公止。卒任魏絳政、使和戎、翟、戎、翟親附。悼公之十一年、曰。「自吾用魏絳、八年之中、九合諸侯、戎、翟和、子之力也。」賜之樂、三讓、然後受之。徙治安邑。二魏絳卒、謚為昭子。三生魏嬴。嬴生魏獻子。四
一索隱。左傳曰僇楊干之僕。
二正義。安邑在絳州夏縣安邑故城是。
三集解。徐廣曰。「世本曰莊子。」
四索隱。系本云「獻子名荼。荼、莊子之子」。無魏嬴。
獻子事晉昭公。昭公卒而六卿彊、公室卑。
晉頃公之十二年、韓宣子老、魏獻子為國政。晉宗室祁氏、羊舌氏相惡、六卿誅之、盡取其邑為十縣、六卿各令其子為之大夫。獻子與趙簡子、一中行文子、二范獻子三並為晉卿。
一索隱。趙鞅。
二索隱。荀寅。
三索隱。范吉射。
其後十四歲而孔子相魯。後四歲、趙簡子以晉陽之亂也、而與韓、魏共攻范、中行氏。魏獻子生魏侈。一魏侈與趙鞅共攻范、中行氏。
一索隱。侈、他本亦作「哆」、蓋「哆」字誤、而代數錯也。按系本「獻子生簡子取、取生襄子多」、而左傳云「魏曼多」是也。則侈是襄子、中閒少簡子一代。
魏侈之孫曰魏桓子、一與韓康子、二趙襄子三共伐滅知伯、四分其地。
一索隱。系本云。「襄子生桓子駒。」
二索隱。名虔。
三索隱。名無恤。
四索隱。智伯、智瑤也、本姓荀、亦曰荀瑤。 正義。知音智。括地志云。「故智城在蒲州虞鄕縣西北四十里。古今地名云解縣有智城、蓋謂此也。」
桓子之孫曰文侯都。一魏文侯元年、秦靈公之元年也。與韓武子、二趙桓子、周威王同時。
一集解。徐廣曰。「世本曰斯也。」 索隱。系本云「桓子生文侯斯」、其傳云「孺子祘是魏駒之子」、與此系代亦不同也。
二索隱。系本「武子名啓章、康子子」
六年、城少梁。十三年、使子擊圍繁、龐、出其民。十六年、伐秦、築臨晉元里。
十七年、伐中山、使子擊守之、趙倉唐傅之。子擊逢文侯之師田子方於朝歌、引車避、下謁。田子方不為禮。子擊因問曰。「富貴者驕人乎。且貧賤者驕人乎。」子方曰。「亦貧賤者驕人耳。夫諸侯而驕人則失其國、大夫而驕人則失其家。貧賤者、行不合、言不用、則去之楚、越、若脫嬑然、柰何其同之哉。」子擊不懌而去。西攻秦、至鄭而還、築雒陰、合陽。一
一正義。雒、漆沮水也、城在水南。郃陽、郃水之北。括地志云。「郃陽故城在同州河西縣南三里。雒陰在同州西也。」
二十二年、魏、趙、韓列為諸侯。
二十四年、秦伐我、至陽狐。一
一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陽狐郭在魏州元城縣東北三十里也。」
二十五年、子擊生子罃。一
一索隱。乙耕反。擊、武侯也。罃、惠王也。
文侯受子夏經藝、客段干木、過其閭、未嘗不軾也。一秦嘗欲伐魏、或曰。「魏君賢人是禮、國人稱仁、上下和合、未可圖也。」文侯由此得譽於諸侯。
一正義。過、光臥反。文侯軾干木閭也。皇甫謐高士傳云。「木、晉人也、守道不仕。魏文侯欲見、造其門、干木踰牆避之。文侯以客禮待之、出過其閭而軾。其僕曰。『君何軾。』曰。『段干木賢者也、不趣勢利、懷君子之道、隱處窮巷、聲馳千里、吾安得勿軾。干木先乎德、寡人先乎勢。干木富乎義、寡人富乎財。勢不若德貴、財不若義高。』又請為相、不肯。後卑己固請見、與語、文侯立倦不敢息。」淮南子云。「段干木、晉之大駔、而為文侯師。」呂氏春秋云。「魏文侯見段干木、立倦而不敢息。及見翟璜、踞於堂而與之言。翟璜不悅。文侯曰。『段干木、官之則不肯、祿之則不受。今汝欲官則相至、欲祿則上卿至、旣受吾賞、又責吾禮、無乃難乎。』」
任西門豹守鄴、而河內一稱治。
一索隱。按。大河在鄴東、故名鄴為河內。 正義。古帝王之都多在河東、河北、故呼河北為河內、河南為河外。又云河從龍門南至華陰、東至衞州、折東北入海、曲繞冀州、故言河內云也。
魏文侯謂李克曰。「先生嘗敎寡人曰『家貧則思良妻、國亂則思良相』。今所置非成則璜、一二子何如。」李克對曰。「臣聞之、卑不謀尊、疏不謀戚。臣在闕門之外、不敢當命。」文侯曰。「先生臨事勿讓。」李克曰。「君不察故也。居視其所親、富視其所與、達視其所舉、窮視其所不為、貧視其所不取、五者足以定之矣、何待克哉。」文侯曰。「先生就舍、寡人之相定矣。」李克趨而出、過翟璜之家。翟璜曰。「今者聞君召先生而卜相、果誰為之。」李克曰。「魏成子為相矣。」翟璜忿然作色曰。「以耳目之所睹記、臣何負於魏成子。西河之守、臣之所進也。君內以鄴為憂、臣進西門豹。君謀欲伐中山、臣進樂羊。中山以拔、無使守之、臣進先生。君之子無傅、臣進屈侯鮒。臣何以負於魏成子。」李克曰。「且子之言克於子之君者、豈將比周以求大官哉。君問而置相『非成則璜、二子何如』。克對曰。『君不察故也。居視其所親、富視其所與、達視其所舉、窮視其所不為、貧視其所不取、五者足以定之矣、何待克哉。』是以知魏成子之為相也。且子安得與魏成子比乎。魏成子以食祿千鍾、什九在外、什一在內、是以東得卜子夏、田子方、段干木。此三人者、君皆師之。子之所進五人者、君皆臣之。子惡得與魏成子比也。」翟璜逡巡再拜曰。「璜、鄙人也、失對、願卒為弟子。」
一集解。徐廣曰。「文侯弟名成。」
二十六年、虢山崩、壅河。一
一集解。徐廣曰在陝。駰案。地理志曰弘農陝縣故虢國。北虢在大陽、東虢在滎陽。 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虢山在陝州陝縣西二里、臨黃河。今臨河有岡阜、似是穨山之餘也。」
三十二年、伐鄭。城酸棗。敗秦于注。一三十五年、齊伐取我襄陵。二三十六年、秦侵我陰晉。三
一集解。司馬彪曰。「河南梁縣有注城也。」 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注城在汝州梁縣西十五里。注、或作『鑄』也。」
二集解。徐廣曰。「今在南平陽縣也。」
三集解。徐廣曰。「今之華陰。」 索隱。按。年表作「齊侵陰晉」。秦本紀云「惠王六年、魏納陰晉、更名曰寧秦」。徐氏云「今之華陰也」。
三十八年、伐秦、敗我武下、得其將識。一是歲、文侯卒、二子擊立、是為武侯。
一索隱。識、將名也。武下、魏地。 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故武城一名武平城、在華州鄭縣東十三里。」
二索隱。三十八年卒。紀年云五十年卒。
魏武侯元年、趙敬侯初立、一公子朔為亂、不勝、奔魏、與魏襲邯鄲、魏敗而去。
一索隱。按。紀年魏武侯之元年當趙烈侯之十四年、不同也。又系本敬侯名章。
二年、城安邑、王垣。一
一集解。徐廣曰。「垣縣有王屋山也。」 索隱。按。紀年十四年城洛陽及安邑、王垣。徐廣云「垣縣有王屋山、故曰王垣」。 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故城漢垣縣、本魏王垣也、在絳州垣縣西北二十里也。」
七年、伐齊、至桑丘。一九年、翟敗我于澮。二使吳起伐齊、至靈丘。三齊威王初立。四
一正義。年表云「齊伐燕、取桑丘」、故魏救燕伐齊、至桑丘也。括地志云。「桑丘故城俗名敬城、在易州遂城縣界也。」
二索隱。古外反。于澮、於澮水之側。 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澮高山又云澮山、在絳州翼城縣東北二十五里、澮水出此山也。」
三正義。靈丘、蔚州縣也。時屬齊、故三晉伐之也。
四索隱。按紀年、齊幽公之十八年而威王立。
十一年、與韓、趙三分晉地、滅其後。
十三年、秦獻公縣櫟陽。十五年、敗趙北藺。一
一正義。在石州、趙之西北。屬趙、故云趙北藺也。
十六年、伐楚、取魯陽。一武侯卒、二子罃立、是為惠王。
一正義。今汝州魯山縣也。
二索隱。按紀年、武侯二十六年卒。
惠王元年、初、武侯卒也、子罃與公中緩一爭為太子。公孫頎二自宋入趙、自趙入韓、謂韓懿侯三曰。「魏罃與公中緩爭為太子、四君亦聞之乎。今魏罃得王錯、五挾上黨、固半國也。因而除之、六破魏必矣、不可失也。」懿侯說、乃與趙成侯七合軍幷兵以伐魏、戰于濁澤、八魏氏大敗、魏君圍。趙謂韓曰。「除魏君、立公中緩、割地而退、我且利。」韓曰。「不可。殺魏君、人必曰暴。割地而退、人必曰貪。不如兩分之。魏分為兩、不彊於宋、衞、則我終無魏之患矣。」趙不聽。韓不說、以其少卒夜去。惠王之所以身不死、國不分者、二家謀不和也。若從一家之謀、則魏必分矣。故曰「君終無適子、其國可破也」。九
一正義。中音仲。
二索隱。音祈。
三索隱。哀侯之子。
四索隱。按。紀年「武侯元年封公子緩。趙侯種、韓懿侯伐我、取蔡、而惠王伐趙、圍濁陽。七年、公子緩如邯鄲以作難」、是說此事矣。
五集解。徐廣曰。「汲冢紀年惠王二年、魏大夫王錯出奔韓也。」
六集解。徐廣曰。「除、一作『倍』。」 正義。按。除、除魏罃及王錯也。
七索隱。系本云。「成侯名種。」
八集解。徐廣曰。「長社有濁澤。」
九索隱。此蓋古人之言及俗說、故云「故曰」。
二年、魏敗韓于馬陵、敗趙于懷。三年、齊敗我觀。一五年、與韓會宅陽。二城武堵。為秦所敗。三六年、伐取宋儀臺。四九年、伐敗韓于澮。與秦戰少梁、虜我將公孫痤、五取龐。秦獻公卒、子孝公立。
一集解。徐廣曰。「齊世家云獻觀以和齊。年表曰伐魏取觀。今之衞縣也。」 索隱。田完系家云。「敗魏於濁津而圍惠王、惠王請獻觀以和解。」 正義。觀音館。魏州觀城縣、古之觀國。國語注。「觀國、夏啓子太康第五弟之所封也、夏衰、滅之矣。」
二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宅陽故城一名北宅、在鄭州滎陽縣東南十七里也。」
三集解。徐廣曰。「秦年表曰敗韓、魏洛陰。」
四集解。徐廣曰。「一作『義臺』。」 索隱。按。年表作「義臺」、然義臺見莊子、司馬彪亦曰臺名、郭象云義臺、靈臺。
五集解。徐廣曰。「年表云虜我太子也。」
十年、伐取趙皮牢。彗星見。十二年、星晝墜、有聲。
十四年、與趙會鄗。十五年、魯、衞、宋、鄭君來朝。一十六年、與秦孝公會(社)〔杜〕平。侵宋黃池、宋復取之。
一索隱。按。紀年魯恭侯、宋桓侯、衞成侯、鄭釐侯來朝、皆在十四年、是也。鄭釐侯者、韓昭侯也。韓哀侯滅鄭而徙都之、改號曰鄭。
十七年、與秦戰元里、秦取我少梁。圍趙邯鄲。十八年、拔邯鄲。趙請救于齊、齊使田忌、孫臏救趙、敗魏桂陵。
十九年、諸侯圍我襄陵。築長城、塞固陽。一
一正義。塞、先代反。括地志云。「棝陽縣、漢舊縣也、在銀州銀城縣界。」按。魏築長城、自鄭濱洛、北達銀州、至勝州固陽縣為塞也。固陽有連山、東至黃河、西南至夏、會等州。棝音固矣。
二十年、歸趙邯鄲、與盟漳水上。一二十一年、與秦會彤。趙成侯卒。二二十八年、齊威王卒。中山君相魏。三
一正義。邯鄲、洺州縣也。漳、水名。漳水源出洺州武安縣三門山也。
二集解。徐廣曰。「年表云二十七年、丹封名會。丹、魏大臣也。」
三索隱。按。魏文侯滅中山、其弟守之、後尋復國、至是始令相魏。其中山後又為趙所滅。
三十年、魏伐趙、一趙告急齊。齊宣王用孫子計、救趙擊魏。魏遂大興師、使龐涓將、而令太子申為上將軍。過外黃、外黃徐子二謂太子曰。「臣有百戰百勝之術。」太子曰。「可得聞乎。」客曰。「固願效之。」曰。「太子自將攻齊、大勝幷莒、三則富不過有魏、貴不益為王。若戰不勝齊、則萬世無魏矣。此臣之百戰百勝之術也。」太子曰。「諾、請必從公之言而還矣。」客曰。「太子雖欲還、不得矣。彼勸太子戰攻、欲啜汁者衆。四太子雖欲還、恐不得矣。」太子因欲還、其御曰。「將出而還、與北同。」太子果與齊人戰、敗於馬陵。五齊虜魏太子申、殺將軍涓、軍遂大破。
一正義。孫臏傳云「魏與趙攻韓、韓告急齊」、此文誤耳。魏伐趙、趙請救齊、齊使孫臏救趙、敗魏桂陵、乃在十八年也。
二集解。劉向別錄曰。「徐子、外黃人也。」外黃時屬宋。 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故圉城有南北二城、在汴州雍丘縣界、本屬外黃、卽太子申見徐子之地也。」
三正義。莒、密州縣也、在齊東南。言從西破齊、幷至莒地、則齊土盡矣。
四正義。啜、穿悅反。汁、之入反。冀功勳者衆也。
五集解。徐廣曰。「在元城。」 索隱。徐廣曰。「在元城。」按。紀年二十八年、與齊田醶戰于馬陵。上二年、魏敗韓馬陵。十八年、趙又敗魏桂陵。桂陵與馬陵異處。 正義。虞喜志林云。「馬陵在濮州鄄城縣東北六十里、有陵、澗谷深峻、可以置伏。」按。龐涓敗卽此也。徐說馬陵在魏州元城縣東南一里、龐涓敗非此地也。田完世家云「宣王二年、魏伐趙、趙與韓親、共擊魏、趙不利、戰於南梁。韓氏請於齊、齊使田忌、田嬰將、孫子為師、救韓、趙、以擊魏、大破之馬陵」。按。南梁在汝州。又此傳云「太子為上將軍、過外黃」。又孫臏傳云「魏與趙攻韓、韓告急齊、齊使田忌將而往、直走大梁。魏將龐涓聞之、去韓而歸齊、軍已過而西矣」。按。孫子減灶退軍、三日行至馬陵、遂殺龐涓、虜魏太子申、大破魏軍、當如虞喜之說、從汴州外黃退至濮州東北六十里是也。然趙、韓共擊魏、戰困於南梁、韓急、請救於齊、齊師走大梁、敗魏馬陵、豈合更渡河北、至魏州元城哉。徐說定非也。
三十一年、秦、趙、齊共伐我、一秦將商君詐我將軍公子卬而襲奪其軍、破之。秦用商君、東地至河、而齊、趙數破我、安邑近秦、於是徙治大梁。二以公子赫為太子。
一索隱。按。紀年「二十九年五月、齊田醶伐我東鄙。九月、秦衞鞅伐我西鄙。十月、邯鄲伐我北鄙。王攻衞鞅、我師敗績」是也。然言二十九年、不同。
二集解。徐廣曰。「今浚儀。」駰案。汲冢紀年曰「梁惠成王九年四月甲寅、徙都大梁」也。 索隱。紀年以為惠王九年、蓋誤也。 正義。陳留風俗傳云「魏之都也、畢萬十葉徙大梁」。按。今汴州浚儀也。
三十三年、秦孝公卒、商君亡秦歸魏、魏怒、不入。三十五年、與齊宣王會平阿南。一
一集解。地理志沛郡有平阿縣也。
惠王數被於軍旅、卑禮厚幣以招賢者。鄒衍、淳于髡、孟軻皆至梁。梁惠王曰。「寡人不佞、兵三折於外、太子虜、上將死、國以空虛、以羞先君宗廟社稷、寡人甚醜之、叟不遠千里、一辱幸至獘邑之廷、將何利吾國。」孟軻曰。「君不可以言利若是。夫君欲利則大夫欲利、大夫欲利則庶人欲利、上下爭利、國則危矣。為人君、仁義而已矣、何以利為。」
一集解。劉熙曰。「叟、長老之稱、依皓首之言。」
三十六年、復與齊王會甄。是歲、惠王卒、一子襄王立二。
一索隱。按紀年、惠成王三十六年改元稱一年、未卒也。
二索隱。系本襄王名嗣。
襄王元年、與諸侯會徐州、一相王也。追尊父惠王為王二。
一集解。徐廣曰。「今薛縣。」
二集解。徐廣曰。「二年、伐趙。」
五年、秦敗我龍賈軍四萬五千于雕陰、一圍我焦、曲沃二。予秦河西之地。三
一集解。徐廣曰。「在上郡。」 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彫陰故縣在鄜州洛交縣北三十里、彫陰故城是也。」
二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故焦城在陝縣東北百步古虢城中東北隅、周同姓也。曲沃有城、在陝縣西南三十二里。按。今有曲沃店也。」
三正義。自華州北至同州、並魏河北之地、盡入秦也。
六年、與秦會應。一秦取我汾陰、皮氏、焦。二魏伐楚、敗之陘山。三七年、魏盡入上郡于秦。四秦降我蒲陽五。八年、秦歸我焦、曲沃。
一集解。徐廣曰。「潁川父城有應鄕也。」 正義。應、乙陵反。括地志云。「故應城、故應鄕也、在汝州魯山縣東三十里。」
二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汾陰故城在蒲州汾陰縣北九里。皮氏故城在絳州龍門縣西一百八十步也。」
三集解。徐廣曰。「在密縣。」 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陘山在鄭州新鄭縣西南三十里。」
四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上郡故城在綏州上縣東南五十里、秦魏之上郡地也。」按。丹、鄜、延、綏等州、北至固陽、並上郡地。魏築長城界秦、自華州鄭縣已北、濱洛至慶州洛源縣白於山、卽東北至勝州固陽縣、東至河西上郡之地、盡入於秦。
五正義。在隰州、隰川縣蒲邑故城是也。
十二年、楚敗我襄陵。諸侯執政與秦相張儀會齧桑。一十三年、張儀相魏。魏有女子化為丈夫。秦取我曲沃、平周。二
一集解。徐廣曰。「在梁與彭城之閒。」
二正義。絳州桐鄕縣、晉曲沃邑。十三州志云。「古平周縣在汾州介休縣西五十里也。」
十六年、襄王卒、子哀王立。一張儀復歸秦。
一集解。荀勗曰。「和嶠云『紀年起自黃帝、終於魏之今王』。今王者、魏惠成王子。案太史公書惠成王但言惠王、惠王子曰襄王、襄王子曰哀王。惠王三十六年卒、襄王立十六年卒、幷惠、襄為五十二年。今案古文、惠成王立三十六年、改元稱一年、改元後十七年卒。太史公書為誤分惠、成之世、以為二王之年數也。世本惠王生襄王而無哀王、然則今王者魏襄王也。」 索隱。按。系本襄王生昭王、無哀王、蓋脫一代耳。而紀年說惠成王三十六年、又稱後元一十七年卒。今此分惠王之歷以為二王之年、又有哀王、凡二十三年、紀事甚明、蓋無足疑。而孔衍敘魏語亦有哀王。蓋紀年之作失哀王之代、故分襄王之年為惠王後元、卽以襄王之年包哀王之代耳。
哀王元年、五國共攻秦、一不勝而去。
一正義。韓、魏、楚、趙、燕也。
二年、齊敗我觀津。一五年、秦使樗里子二伐取我曲沃、走犀首三岸門。四六年、秦(求)〔來〕立公子政五為太子。與秦會臨晉。七年、攻齊。六與秦伐燕。
一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觀津城在冀州棗陽縣東南二十五里。」本趙邑、今屬魏也。
二索隱。秦昭王弟疾居樗里、因號焉。
三索隱。犀首、官名、卽公孫衍。
四集解。徐廣曰。「潁陰有岸亭。」 索隱。徐廣云「潁陰有岸門亭」、劉氏云「河東皮氏縣有岸頭亭」也。 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岸門在許州長社縣西北十八里、今名西武亭。」
五索隱。魏公子也。
六集解。徐廣曰。「年表云擊齊、虜贅子於濮也。」
八年、伐衞、拔列城二。一衞君患之。如耳二見衞君曰。「請罷魏兵、免成陵君可乎。」衞君曰。「先生果能、孤請世世以衞事先生。」如耳見成陵君曰。「昔者魏伐趙、斷羊腸、拔閼與二、約斬趙、趙分而為二、所以不亡者、魏為從主也。今衞已迫亡、將西請事於秦。與其以秦醳衞、不如以魏醳衞、四衞之德魏必終無窮。」成陵君曰。「諾。」如耳見魏王曰。「臣有謁於衞。衞故周室之別也、其稱小國、多寶器。今國迫於難而寶器不出者、其心以為攻衞醳衞不以王為主、故寶器雖出必不入於王也。臣竊料之、先言醳衞者必受衞者也。」如耳出、成陵君入、以其言見魏王。魏王聽其說、罷其兵、免成陵君、終身不見。
一索隱。紀年云。「八年、翟章伐衞。」
二正義。魏大夫姓名也。
三集解。徐廣曰。「在上黨。」 正義。閼、於連反。與音預。羊腸阪道在太行山上、南口懷州、北口潞州。閼與故城在潞州及儀州。若斷羊腸、拔閼與、北連恆州、則趙國東西斷而為二也。
四正義。醳音釋。
九年、與秦王會臨晉。張儀、魏章一皆歸于魏。魏相田需死、楚害張儀、犀首、薛公。二楚相昭魚三謂蘇代曰。「田需死、吾恐張儀、犀首、薛公有一人相魏者也。」代曰。「然相者欲誰而君便之。」昭魚曰。「吾欲太子之自相也。」代曰。「請為君北、必相之。」昭魚曰。「柰何。」對曰。「君其為梁王、代請說君。」昭魚曰。「柰何。」對曰。「代也從楚來、昭魚甚憂、曰。『田需死、吾恐張儀、犀首、薛公有一人相魏者也。』四代曰。『梁王、長主也、必不相張儀。張儀相、必右秦而左魏。犀首相、必右韓而左魏。薛公相、必右齊而左魏。梁王、長主也、必不便也。』王曰。『然則寡人孰相。』代曰。『莫若太子之自相。太子之自相、是三人者皆以太子為非常相也、皆將務以其國事魏、欲得丞相璽也。以魏之彊、而三萬乘之國輔之、魏必安矣。故曰莫若太子之自相也。』」遂北見梁王、以此告之。太子果相魏。
一索隱。章為魏將、後又相秦。
二索隱。田文也。
三索隱。昭奚恤也。
四索隱。太子卽襄王也。
十年、張儀死。十一年、與秦武王會應。十二年、太子朝於秦。秦來伐我皮氏、未拔而解。十四年、秦來歸武王后。十六年、秦拔我蒲反、陽晉、封陵。一十七年、與秦會臨晉。秦予我蒲反。十八年、與秦伐楚。二二十一年、與齊、韓共敗秦軍函谷。三
一索隱。紀年作「晉陽、封谷」。 正義。陽晉當作「晉陽」也、史文誤。括地志云。「晉陽故城今名晉城、在蒲州虞鄕縣西三十五里。」表云「魏哀王十六年秦拔我杜陽、晉陽」、卽此城也。封陵亦蒲州。按陽晉故城在曹州、解在蘇秦傳也。
二集解。徐廣曰。「二十年、與齊王會于韓。」
三集解。徐廣曰。「河、渭絕一日。」
二十三年、秦復予我河外及封陵為和。哀王卒、一子昭王立。二
一索隱。按。汲冢紀年終於哀王二十年、昭王三年喪畢、始稱元年耳。
二索隱。系本昭王名遫。
昭王元年、秦拔我襄城。二年、與秦戰、我不利。三年、佐韓攻秦、秦將白起敗我軍伊闕二十四萬。六年、予秦河東地方四百里。芒卯以詐重。一七年、秦拔我城大小六十一。八年、秦昭王為西帝、齊湣王為東帝、月餘、皆復稱王歸帝。九年、秦拔我新垣、曲陽之城。二
一索隱。謂卯以智詐見重於魏。
二正義。(年表及)括地志云。「曲陽故城在懷州濟源縣西十里。」新垣近曲陽、未詳端的所之處也。
十年、齊滅宋、宋王死我溫。十二年、與秦、趙、韓、燕共伐齊、敗之濟西、湣王出亡。燕獨入臨菑。與秦王會西周。一
一正義。卽王城也、今河南郡城也。
十三年、秦拔我安城。一兵到大梁、去。二十八年、秦拔郢、楚王徙陳。
一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安城故城、豫州汝陵縣東南七十一里。」
二集解。徐廣曰。「十四年大水。」
十九年、昭王卒、子安釐王立。一
一索隱。系本安僖王名圉。
安釐王元年、秦拔我兩城。二年、又拔我二城、軍大梁下、韓來救、予秦溫以和。三年、秦拔我四城、斬首四萬。四年、秦破我及韓、趙、殺十五萬人、走我將芒卯。魏將段干子請予秦南陽一以和。蘇代謂魏王曰。「欲璽者段干子也、欲地者秦也。今王使欲地者制璽、使欲璽者制地、魏氏地不盡則不知已。且夫以地事秦、譬猶抱薪救火、薪不盡、火不滅。」王曰。「是則然也。雖然、事始已行、不可更矣。」對曰。「王獨不見夫博之所以貴梟者、便則食、不便則止矣。今王曰『事始已行、不可更』、是何王之用智不如用梟也。二」
一集解。徐廣曰。「在脩武。」
二正義。博頭有刻為梟鳥形者、擲得梟者合食其子、若不便則為餘行也。
九年、秦拔我懷。十年、秦太子外質於魏死。十一年、秦拔我郪丘。一
一集解。徐廣曰。「郪丘、一作『廩丘』、又作『郉丘』。郪丘今為宋公縣。」 索隱。郪、七絲反、又音妻。 正義。郪、七私反、又音妻。地理志云汝南郡新郪縣。應劭曰。「秦伐魏、取郪丘、漢興為新郪、章帝封殷後、更名宋也。」
秦昭王謂左右曰。「今時韓、魏與始孰彊。」對曰。「不如始彊。」王曰。「今時如耳、魏齊與孟嘗、芒卯孰賢。」對曰。「不如。」王曰。「以孟嘗、芒卯之賢、率彊韓、魏以攻秦、猶無柰寡人何也。今以無能之如耳、魏齊而率弱韓、魏以伐秦、其無柰寡人何亦明矣。」左右皆曰。「甚然。」中旗馮琴一而對曰。「王之料天下過矣。當晉六卿之時、知氏最彊、滅范、中行、又率韓、魏之兵以圍趙襄子於晉陽、決晉水以灌晉陽之城、二不湛者三版。知伯行水、魏桓子御、韓康子為參乘。知伯曰。『吾始不知水之可以亡人之國也、乃今知之。』汾水可以灌安邑、三絳水可以灌平陽。四魏桓子肘韓康子、韓康子履魏桓子、肘足接於車上、而知氏地分、身死國亡、為天下笑。今秦兵雖彊、不能過知氏。韓、魏雖弱、尚賢其在晉陽之下也。此方其用肘足之時也、願王之勿易也。」五於是秦王恐。
一索隱。按。戰國策作「推琴」者、春秋後語作「伏琴」、而韓子作「推瑟」、說苑作「伏瑟」、文各不同。
二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晉水源出幷州晉陽縣西懸壅山。山海經云懸壅之山、晉水出焉、東南流注汾水。昔趙襄子保晉陽、智氏防山以水灌之、不沒者三版。其瀆乘高西注入晉陽城、以周灌溉、東南出城注於汾陽也。」
三正義。安邑在絳州夏縣、本魏都。汾水東北歷安邑西南入河也。
四正義。平陽、晉州、本韓都也。括地志云。「絳水一名白水、今名弗泉、源出絳山。飛泉奮湧、揚波北注、縣流積壑二十許丈、望之極為奇觀矣。」按。引此灌平陽城也。
五索隱。易音以豉反。
齊、楚相約而攻魏、魏使人求救於秦、冠蓋相望也、而秦救不至。魏人有唐雎一者、年九十餘矣、謂魏王曰。「老臣請西說秦王、令兵先臣出。」魏王再拜、遂約車而遣之。唐雎到、入見秦王。秦王曰。「丈人芒然乃遠至此、甚苦矣。夫魏之來求救數矣、寡人知魏之急已。」唐雎對曰。「大王已知魏之急而救不發者、臣竊以為用策之臣無任矣。夫魏、一萬乘之國也、然所以西面而事秦、稱東藩、受冠帶、祠春秋者、以秦之彊足以為與也。二今齊、楚之兵已合於魏郊矣、而秦救不發、亦將賴其未急也。使之大急、彼且割地而約從、王尚何救焉。必待其急而救之、是失一東藩之魏而彊二敵之齊、楚、則王何利焉。」於是秦昭王遽為發兵救魏。魏氏復定。
一索隱。七餘反。
二索隱。與謂許與為親而結和也。
趙使人謂魏王曰。「為我殺范痤、吾請獻七十里之地。」魏王曰。「諾。」使吏捕之、圍而未殺。痤因上屋騎危、一謂使者曰。「與其以死痤市、不如以生痤市。有如痤死、趙不予王地、則王將柰何。故不若與先定割地、然後殺痤。」魏王曰。「善。」痤因上書信陵君曰。「痤、故魏之免相也、趙以地殺痤而魏王聽之、有如彊秦亦將襲趙之欲、則君且柰何。」信陵君言於王而出之。
一集解。危、棟上也。 索隱。上音奇。危、棟上也。禮云「中屋履危」。蓋昇屋以避兵。
魏王以秦救之故、欲親秦而伐韓、以求故地。无忌謂魏王曰。孫守真按。无、武英殿本作「無」、本篇亦似唯此處作「无忌」、餘均作「無忌」。
秦與戎翟同俗、有虎狼之心、貪戾好利無信、不識禮義德行。苟有利焉、不顧親戚兄弟、若禽獸耳、此天下之所識也、非有所施厚積德也。故太后母也、而以憂死。穰侯舅也、功莫大焉、而竟逐之。兩弟無罪、而再奪之國。此於親戚若此、而況於仇讎之國乎。今王與秦共伐韓而益近秦患、臣甚惑之。而王不識則不明、羣臣莫以聞則不忠。
今韓氏以一女子奉一弱主、內有大亂、外交彊秦魏之兵、王以為不亡乎。韓亡、秦有鄭地、與大梁鄴、一王以為安乎。王欲得故地、今負彊秦之親、王以為利乎。
一索隱。戰國策「鄴」作「鄰」字為得。
秦非無事之國也、韓亡之後必將更事、更事必就易與利、就易與利必不伐楚與趙矣。是何也。夫越山踰河、絕韓上黨而攻彊趙、是復閼與之事、一秦必不為也。若道河內、倍鄴、朝歌、絕漳滏水、與趙兵決於邯鄲之郊、是知伯之禍也、秦又不敢。伐楚、道涉谷、二行三千里。三而攻冥阸之塞、四所行甚遠、所攻甚難、五秦又不為也。若道河外、倍大梁、六右(蔡左)〔上蔡〕、召陵、七與楚兵決於陳郊、秦又不敢。故曰秦必不伐楚與趙矣、又不攻衞與齊矣。八
一索隱。復音扶富反。謂前年秦韓相攻閼與、而趙奢破秦軍。
二索隱。道猶行也。涉谷是往楚之險路。從秦向楚有兩道、涉谷是西道、河內是東道。
三正義。劉伯莊云。「秦兵向楚有兩道、涉谷是西道、河外是東道。從褒斜入梁州、卽東南至申州攻石城山、險阨之塞也。」
四集解。孫檢曰。「楚之險塞也。」徐廣曰。「或以為今江夏鄳縣。」 正義。冥音盲。括地志云。「石城山在申州鍾山縣東南二十一里。魏攻冥阨卽此、山上有故石城。注水經云『或言在莬』、指此山也。呂氏春秋云『九塞』、此其一也。」
五索隱。攻、亦作「致」、戰國策見作「致軍」、言致軍糧難也。
六正義。從河外出函谷關、歷同州南至鄭州、東向陳州、則背大梁也。
七集解。徐廣曰。「一無『左』字。」 正義。上蔡縣在豫州北七十里、邵陵故城亦在豫州郾城縣東四十五里、並在陳州西。從汴州南行向陳州之西郊、則上蔡、邵陵正南面、向東皆身之右、定無「左」字也。
八正義。衞、齊皆在韓、趙、魏之東、故秦不伐也。
夫韓亡之後、兵出之日、非魏無攻已。秦固有懷、茅、一郉丘、二城三垝津四以臨河內、河內共、汲五必危。有鄭地、六得垣雍、七決熒澤水灌大梁、大梁必亡。王之使者出過而惡安陵氏於秦、八秦之欲誅之久矣。秦葉陽、昆陽與舞陽鄰、九聽使一〇者之惡之、隨安陵氏而亡之、一一繞舞陽之北、以東臨許、南國必危、一二國無害(已)〔乎〕。
一集解。徐廣曰。「在脩武軹縣、有茅亭。」 正義。茅、卯包反。懷州武陟縣西十一里故懷城、本周邑、後屬晉。左傳云周與鄭人蘇忿生十二邑、其一曰攢茅。括地志云「在懷州獲嘉縣東北二十五里」也。獲嘉、古脩武也。
二集解。徐廣曰。「在平皋。」 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平皋故城在懷州武德縣東南二十里、本郉丘邑也、以其在河之皋地也。」
三索隱。按。戰國策云郉丘、安城、此少「安」字耳。
四索隱。在河北。垝音九毀反。 正義。垝音詭。字誤、當作「延」。括地志云。「延津故俗字名臨津、故城在衞州淸淇縣西南二十六里。杜預云『汲郡城南有延津』是也。」
五集解。徐廣曰。「汲縣屬河內。」 索隱。汲、亦作「波」。波及汲皆縣名、俱屬河內。
六集解。徐廣曰。「成皋、滎陽亦屬鄭。」
七集解。徐廣曰。「垣雍城在卷縣、卷縣屬魏也。卷縣又有長城、經陽武到密者也。」 正義。雍、於用反。括地志云。「故城在鄭州原武縣西北七里。」釋例。「地名卷縣、理或垣城也。」言韓亡之後、秦有鄭地、得垣雍城、從熒澤決溝歷雍灌大梁是也。
八集解。徐廣曰。「召陵有安陵鄕、征羌有安陵亭也。」 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衝陵縣西北十五里。李奇云六國時為安陵也。」言魏王使者出向秦云、共伐韓以成過失、而更惡安陵氏於秦、今伐之、重非也。
九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葉陽今許州葉縣也。昆陽故城在許州葉縣北二十五里。舞陽故城在葉縣東十里。」此時葉陽、昆陽屬秦、舞陽屬魏也。
一〇索隱。上平聲、下去聲。
一一正義。隨猶聽也。無忌說言使者惡安陵氏、亦聽秦亡安陵氏。然繞舞陽之北以東臨許、許必危矣。秦有許地、魏國可無害。
一二正義。南國、今許州許昌縣南西四十里許昌故城是也。此時屬韓、在魏之南、故言南國。括地志云。「周時為許國、武王伐紂所封。地理志云潁川許縣古許國、姜姓、四岳之後、文叔所封、二十四君、為楚所滅。」三卿背晉、其地屬韓。
夫憎韓不愛安陵氏可也、夫不患秦之不愛南國非也。異日者、秦在河西晉、國去梁千里、一有河山以闌之、有周韓以閒之。從林鄕軍二以至于今、秦七攻魏、五入囿中、三邊城盡拔、文臺墮、四垂都焚、五林木伐、麋鹿盡、而國繼以圍。又長驅梁北、東至陶衞之郊、六北至平監。七所亡於秦者、山南山北、八河外河內、九大縣數十、一〇名都數百。一一秦乃在河西晉、去梁千里、而禍若是矣、又況於使秦無韓、有鄭地、無河山而闌之、孫守真按。闌=欄=攔、字形結構換部首。無周韓而閒之、去大梁百里、禍必由此矣。
一集解。徐廣曰。「魏國之界千里。又云河南梁縣有注城。」 正義。河西、同州也。晉國都絳州、魏都安邑、皆在河東、去大梁有千里也。
二集解。徐廣曰。「林鄕在宛縣。」 索隱。劉氏云「林、地名、蓋春秋時鄭地之棐林、在大梁之西北」。徐廣云在宛陵也。 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宛陵故城在鄭州新鄭縣東北三十八里、本鄭舊縣也。」按劉徐二說、是其地也。
三集解。徐廣曰。「一作『城』也。」 索隱。囿卽圃田。圃田、鄭藪、屬魏。徐廣云一作「城」。而戰國策作「國中」。 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圃田澤在鄭州管城縣東三里。周禮云豫州藪曰圃田也。」
四索隱。文臺、臺名。列士傳曰「隱陵君施酒文臺」也。 正義。墮、許規反。括地志云。「文臺在曹州冤句縣西北六十五里也。」
五集解。徐廣曰。「一云『魏山都焚』。句陽有垂亭。」 索隱。垂、地名。有廟曰都。並魏邑名。
六正義。陶、曹州定陶也。衞卽宋州楚丘縣、衞文公都之、秦兵歷取其郊也。
七集解。徐廣曰。「平縣屬河南。平、或作『乎』字。史記齊闞止作『監』字。闞在東平須昌縣。」
八正義。山、華山也。華山之東南、七國時鄧州屬韓、汝州屬魏。華山之北、同、華、銀、綏並魏地也。
九正義。河外謂華州以東至虢、陝、河內謂蒲州以東至懷、衞也。
一〇集解。徐廣曰。「一作『百』。」
一一集解。徐廣曰。「一作『十』。」
異日者、從之不成也、一楚、魏疑而韓不可得也。今韓受兵三年、秦橈之以講、二識亡不聽、三投質於趙、請為天下鴈行頓刃、楚、趙必集兵、皆識秦之欲無窮也、非盡亡天下之國而臣海內、必不休矣。是故臣願以從事王、四王速受楚趙之約、(趙)〔而〕挾韓之質五以存韓、而求故地、韓必效之。六此士民不勞而故地得、其功多於與秦共伐韓、而又與彊秦鄰之禍也。
一索隱。從音足松反。
二索隱。橈音尼孝反。謂韓被秦之兵、橈擾已經三年、云欲講說與韓和。
三索隱。識猶知也。故戰國策云「韓知亡猶不聽」也。
四索隱。從音足松反。從事、言合從事王也。戰國策亦然。
五索隱。言韓以質子入趙、則趙挾韓質而親韓也。
六索隱。效猶致也、謂致故地於趙也。 正義。無忌令魏王速受楚、趙之從。趙、楚挾持韓之質以存韓、而魏以求地、韓必效之、勝於與秦伐韓又與秦鄰之禍殃也。
夫存韓安魏而利天下、此亦王之天時已。通韓上黨於共、甯、一使道安成、二出入賦之、是魏重質韓以其上黨也。今有其賦、足以富國。韓必德魏愛魏重魏畏魏、韓必不敢反魏、是韓則魏之縣也。魏得韓以為縣、衞、大梁、河外必安矣。今不存韓、二周、安陵必危、楚、趙大破、衞、齊甚畏、天下西鄕而馳秦入朝而為臣不久矣。
一集解。徐廣曰。「朝歌有甯鄕。」 正義。共、衞州共城縣。甯、懷州脩武縣、本殷之甯邑。韓詩外傳云「武王伐紂、勒兵於甯、故曰脩武」。今魏開通共甯之道、使韓上黨得直路而行也。
二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故安城在鄭州原武縣東南二十里。」時屬魏也。
二十年、秦圍邯鄲、信陵君無忌矯奪將軍晉鄙兵以救趙、一趙得全。無忌因留趙。二十六年、秦昭王卒。
一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魏德故城一名晉鄙城、在衞縣西北五十里、卽公子無忌矯奪晉鄙兵、故名魏德城也。」
三十年、無忌歸魏、率五國兵攻秦、敗之河外、走蒙驁。魏太子增質於秦、秦怒、欲囚魏太子增。或為增謂秦王一曰。「公孫喜二固謂魏相曰『請以魏疾擊秦、秦王怒、必囚增。魏王又怒、擊秦、秦必傷』。今王囚增、是喜之計中也。故不若貴增而合魏、以疑之於齊、韓。」秦乃止增。
一索隱。按。戰國策作「蘇秦為公子增謂秦王」。
二索隱。戰國策作「公孫衍」。
三十一年、秦王政初立。
三十四年、安釐王卒、太子增立、是為景湣王。一信陵君無忌卒。
一索隱。系本云。「安釐王生景湣王午。」
景湣王元年、秦拔我二十城、以為秦東郡。二年、秦拔我朝歌。衞徙野王。一三年、秦拔我汲。五年、秦拔我垣、蒲陽、衍二。十五年、景湣王卒、子王假立。
一集解。徐廣曰。「衞從濮陽徙野王。」
二集解。徐廣曰。「十二年獻城秦。」 正義。括地志云。「故垣地本魏王垣也、在絳州垣縣西北二十里。蒲邑故城在隰州隰川縣南四十五里。」在蒲水之北、故曰蒲陽。衍、地名、在鄭州。
王假元年、燕太子丹使荆軻刺秦王、秦王覺之。一
一集解。徐廣曰。「二年、新鄭反。」
三年、秦灌大梁、虜王假、一遂滅魏以為郡縣。
一集解。列女傳曰。「秦殺假。」
太史公曰。吾適故大梁之墟、墟中人曰。「秦之破梁、引河溝而灌大梁、三月城壞、王請降、遂滅魏。」說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、國削弱至於亡、余以為不然。天方令秦平海內、其業未成、魏雖得阿衡之佐、曷益乎。一
一索隱。按。譙周曰「以予所聞、所謂天之亡者、有賢而不用也、如用之、何有亡哉。使紂用三仁、周不能王、況秦虎狼乎。」
索隱述贊。畢公之苗、因國為姓。大名始賞、盈數自正。胤裔繁昌、系載忠正。楊干就戮、智氏奔命。文始建侯、武實彊盛。大梁東徙、長安北偵。卯旣無功、卬亦外聘。王假削弱、虜於秦政。